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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陌星

小说主角: 慕云歌 裴君卿 慕朝阳 苏薇 雷炎 闫莉 艾维斯 秦苏 司徒晟 夏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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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4/30 19:41:07

最新章节:不良宠婚小说免费阅读全文最新章节 满清十大酷刑 2023-04-30

小说简介:裴君卿这辈子觉得自己娶一个安静、乖巧的小女人就可以了,然某女只符合了小女人三个字,慕云歌打算嫁一个跟父亲一样正直、严肃、负责、不苟言笑的军人,然而某爷只符合军人两个字。“裴君卿,慕朝阳欺负我,你管不管?“慕云歌挑着眉问道。某爷“把慕朝阳拖过来,看老子不打断他一条腿,敢欺负我媳妇,不过在收拾…

内容摘要:慕云歌看着宏伟的军区大门。想着上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她还在十二岁左右父mǔ还在。那时,多好!“小小姐,我们进去吧!”收回视线慕云歌跟着自己哥哥的警卫员秦旭走了进去:“我的黑风还在吗?”黑风是她十八岁外公送的礼物,因为要出国黑风就让哥哥慕朝阳带到军区来养。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样子了。“那家伙烈得很,谁都不能碰。”秦旭开心的说道。看着四周有少许变化,慕云歌叹了一口气时间飞逝啊!来到办公楼前秦旭将东西拿回宿舍,反正这小小姐在这就像在家里一样熟悉,那还需要他照顾。秦旭走了之后,慕云歌直接朝后山走去。哪里是她最喜欢的地方,也是黑风居住的地方。还没走进,就听到几声熟悉的quǎn吠声,还有一阵仰天长啸的马叫声。听到声音的慕云歌微微一笑:“球球,黑风。”话一落音,一个庞然大物直奔她。那只名唤球球的藏獒如同看到久违的mǔ亲,宛若孩童般的撒娇。那还有世界十大凶quǎn的身姿。就在球球身后,一匹健壮的黑马威风凛凛的站在那里。“黑风,好久不见。”黑风用脑袋蹭了蹭她,两个就像好久不见的朋友一般。接着,慕云歌帅气的翻身上马:“黑风,我们跑跑。”说完黑风长啸一声,迈开修长的四条腿狂奔而去。后面的球球也欢快的跟着。慕云歌长长的头发随着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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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十大酷刑 回家过年 结束之后开始新的旅程 这一切都无比的讽刺 前往赎罪之路 儿子,咱们回家 慕颜念:你愿意等我吗?好,我等你 慕颜念:原来你是这样的女人 慕颜念:最美好的礼物莫过于你 慕颜念:初恋来得猝不及防 慕颜念:那一天阳光正好 至少,她为你留下了孩子 妈妈,我们可以回家了吗? 缘起缘灭,不,缘起不灭 颜欢的担心,慕小七的嗜血 嫂子,我来救你了 三小只和大肚子裴兮 来吧!速战速决 慕云歌单枪匹马 只能慕云歌一个人 把颜欢抢回来给哥哥生猴子 只要我慕云歌想找,哪怕天涯海角 秒撕渣男,云爷霸气 她的车谁敢拦? 夏老五,你是在挖我墙角吗? 护短的慕云歌 吃货中的战斗机 裴兮的理直气壮 喝醉了的两个二货 我可不想我的婚礼变成逗逼版的 我看的不是案子,而是······· 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 谁说我来收网的? 抓捕夜跑少女狩猎者 慕小七是属于超强大脑 大叔公的身份不简单 七具尸体,七十个小时破案 慕小七,你找死啊! 还行,不是很熟 调戏沈子琪 我想怎么样,我想花家消失如何 别忘了,你有一个蠢货孙女 贝蒂,你没事吧 慕云歌等同于哥斯拉? 你是不是漏掉了什么 你要好好的,我等着你回来 我这是吃醋了,仅此而已 多么痛的领悟 难道是诈尸了? 致命的真相 我只想吃一种东西 哎!一把老骨头了,真桑心 与安德里交心,我们好像是情敌 西蒙两个字,直戳裴君卿心里 貌似她还是老大的老婆 那我以死相逼 那丫头要是有什么,我让孝正给她殉葬 盛熙,你想我死吗? 麻药被打碎 慕云歌中弹,艾维斯告终 绝战 慕云歌VS艾维斯 卖萌的慕云歌和无下限的慕朝阳 小叔的想法 裴君卿牌夹心饼干 极品亲戚??? 裴君卿养母那边来人了 慕云歌布局 生一个人妖比较安全 神一样的推理 这个,我也怕啊! 给我跪着 几个亿的工程 你可以考虑一下,因为我需要你 突然发现我很爱很爱你 北堂楚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 亚瑟来了 裴大神的冷笑话 铁打的哥哥,流水的男人 慕朝阳的盛怒与发泄式的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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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某是个大混蛋没女人会死系列
毒点太多,虽然我看到的还没和女的睡觉但是一直和各种女的搞暧昧,麻蛋看的难受,不建议看这本书[emot=default,04/]
188****9545创意不错,但里面的女人真是毒点
特被看到那个邻居家的朵朵的剧情,直接退了,这本书就是被这些女人毒死了,本来挺好的一本书
希望雨天没有云现阶段有点混乱啊,真的变成纯日常了
虽然作者最开始就说过这是一本写日常的小说,但现在真的好混乱啊,怀疑压根没有大纲,想到一点写一点的样子……既然没打算让主角开后宫,又干嘛老让他吊着一堆女的哦…感觉现在这几个都挺惨的,一天到晚说她们如何如何好看,然后几女争夫,以为自己有机会,何远也不拒绝不主动,其实孩子都有了……养一阵吧
听暖很好看的一本书为什么评分这么低
最近书荒,翻出来又看看。
很真实的一本书啊,男主角的性格我很喜欢的,三观挺正,对应的经济形势也很真实。为什么一定要研究剧情的合理性呢?我看这本书就是为了作者的三观追下去的,拖更追得我心力交瘁1551
听暖
感觉结局有点仓促啊
真的完结了?
我靠!养着养着就完结了!
什么鬼啊,就二百多章
i哈完结的太草率了,感觉很多东西都没写。前面铺垫这么多是干嘛的
剧情应该有更多的发展
马诺就这样大结局了,太仓促了吧,怎么不把之前挖的坑填上。
双重人格之后呢,其她那些女的跟另一个人格是什么关系?
公平公正
看了十几章,完全不知道主角的中心点是什么,也不知道这金手指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呵
狼毒花749烂尾了
烂尾楼,不知所谓。我竟然看完了
抬起头遥望星空写的什么呀
不好太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
今天天气不错身体换回去了,那他老婆呢?这。。。。算不算被自己绿了?
身体换回去了,那他老婆呢?这。。。。算不算被自己绿了?
评论君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
怀远城里,没有人不知道常爷。
常爷大名常勇,是张秋谷家里的护院头。
张秋谷是怀远城里的首富,城里的粮庄、布店,都是张家的。
张家院子大,占了城北最高的一片,据说在张家花园的楼上望,谁家在干什么都看的见。
张家地方也大,绕张家的围墙转一圈,得三炷香的时间。
能做张家的护院头,常爷当然不是一般人。
常爷一个天生的光头,眉毛耸起一道檩。双眼滚圆,又大,鼻子很宽,笑的时候鼻翼被脸上的肌肉一扯,更宽。加上一张大嘴,就显得格外威武。
常爷有多勇,没人知道,也人人都知道。
人们知道常爷武勇,是因为他挑水。
按说护院头用不着挑水,这是佣人的事情。
但是除了冬季三个月,常爷每天都挑,只挑一担。
而且不是从张家自己的井里挑,要从城南的河里挑。
说是一担,也不准确,因为常爷不用扁担。
三月到十一月,常爷都是光了膀子,黑布鞋,灯笼裤,腰间扎巴掌宽的带子。
把两个大木桶装满水,双臂直接平平拎起来。那么大两桶水,加上又厚又笨的杉木水桶。怕没有一百来斤?
别忘了是城南到城北!一般的棒小伙子用了扁担,路上都得歇三歇。
常爷一次都不用歇,一路飞奔,穿城过府,嘴里大声呼喝着路人避让,如同一匹奔马。只要看见常爷拎水奔来,路上行人车马没有不躲的。撞了白撞!常爷从不让人!
大家都相信就算是马车,也挡不住常爷的势头。
河水挑回张府,其实没有什么用处,何况路上总会洒了一多半。
常爷不用这点水,用的是拎水这事,立自己的威风。
常爷在此,谁敢打张府半点主意!
当然也是给张秋谷老爷看,自己在怀远城四城镇的住!
于是年底的例钱总是格外丰厚。
别忘了常爷姓什么!别忘了怀远城出过什么样的英雄!常爷有时候喝了酒,跟护院的师傅们这么说。
师傅们没有不肃然的。
(二)
一次常爷拎了水,呼喝着奔入城内,恰好十字街口一个叫花子捡地上半个包子,低头跑到常爷面前,恰好摔了。眼看就要撞上,常爷不让!张家有的是钱,常爷有的是威风,这兵荒马乱的光景,一个花子,撞了怎的?
谁料一道白影欺身过来,常爷手上一轻,人飞上了天,落在街边棚顶上。两大桶水不洒不晃,被一个穿白衣的人平托着,好像托了两个鸟笼一般轻巧。白衣人衣袖挥动,划了个弧,把水桶一抛一接,轻轻放在路边,一滴水也没洒出。去扶起叫花子,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街边的人看花了眼睛,再看看飞上棚顶的常爷,知道这下真遇到了高人。齐声叫了个好。
常爷忿不过,跳下棚子,心里知道白衣人力气不比自己小,速度和劲道更比自己不知道高到那里去了。但毕竟是街面上的英雄,气势不能丢。
还是拱拱手,客气的请白衣人留下个字号。山水有相逢,这是江湖上的规矩。
在下李季白。白衣人也拱拱手。
常勇一下泄了气。
大清前朝不算,单说辛亥前后,江淮武林道上谁的名字最响?
南京到北京,神手唐殿卿!
唐殿卿身法如电、功力精纯。能手擒飞燕,能力断船缆。身负西凉门绝技——“学会西凉掌,打人不用想”,当年那可是李中堂家的教师爷!
唐殿卿谢世之后十年,江淮之间,就是李季白!
怀远城的百姓们不知道,但是常勇知道。那可是与唐殿卿齐名的李季白!
常勇噗通一下跪在李季白面前,一面认错,一面要求拜师。李季白扶起常勇,说自在惯了,平生四方游荡,不设场,不收徒,一人逍遥自在。
常勇恳留李季白在怀远居住,方便朝夕请益。李季白看世道也乱,北方说已经被日军占了,于是也驻足不再北上,自此在怀远生活。
他谢绝了常勇帮他安家置宅的好意。自己寻了个清净小巷租了一个小院。每日携了钓竿,在河边一坐一日。钓了鱼就回家烫一壶酒。不太为自己花钱,但是遇到修桥补路,扶困济寡的事情。却总能给出一个谁见了也得点头的数字。
有时候也跟常勇们论论拳脚,自此悠闲过日。
常勇也再不清晨挑水,穿街过巷的时候也不再光了膀子,行止变得斯文有礼。
百姓们都知道是李季白的感召,便风传李季白就是古时候的侠客。
说白天还在怀远城钓鱼,晚上就盗了南京城权贵的金珠细软,天不亮又回到家中,所以才不缺用度。又说李季白不是行盗,而是行侠,李季白口中能吐出一口飞剑,奸邪宵小被飞剑穿心而过,再撒上药粉,瞬间化作血水。所以这些年怀远城四方安宁。
人人都称李季白一声李先生。声望地位远超最有钱的张秋谷和最勇武的常勇百倍,为当时怀远城民间第一人。
(三)
没几年,鬼子来了。
1938年夏天,日军占了怀远城。怀远的煤矿被霸占,成立了“怀远炭业株式会社”。
作为怀柔政策的一部分,李季白和其他几位当地名流,被日本高层宴请,许以重利。
李季白成了“怀远炭业株式会社”的股东之一,什么也不用做,仅仅靠着人望,每年一箱一箱的分银元。
没有人说什么,没有人敢说什么。
日本人用刺刀和棍棒提高效率,威逼工人整天进行奴隶般的劳动。工人之间流传说,下百尺深的地底挖煤不算下地狱,给鬼子干活才是地狱。
会社的大股东,也就是军方代表叫渡边。渡边有两个最大的爱好,一个是小姑娘,另一个还是小姑娘。
一个是睡不满15岁的小姑娘,一个是,睡了小姑娘之后,用剃刀活生生割了最嫩的肉,趁血没干,在蜡烛上烤了吃。
1942年秋,瘟疫流行。来上工的人每天离家之前都会跟亲人诀别。
“怀远炭业株式会社”门口两侧,都堆了四五摞一人高的芦席。人随时会死在路上、矿里,就用芦席卷了埋在废矿坑里。
后来芦席不够用了,就随便把尸体堆在路边。没多久路边,井下,水渠旁,全是尸体,触目可见,已经超过了活人的数量,甚至堵塞了河流。
为了避免疾病进一步扩散,也为了掩人耳目。渡边下令挖了三个大坑,每一个都比怀远城最大的鱼塘还要大几圈。用来把尸骨统一埋葬。怀远城每个人都搬过尸首,满城都是脓血,用石灰一层层垫起来,也无法消除异味。
再后来,凡是生了病的,不能劳动的,全部推进坑里掩埋。
按照会社极不完全的统计,三个坑一共埋了一万三千多人。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四)
幸存的人们有时候看到李季白一身白衣,站在河边,手中早没了钓竿。形容消瘦,眉目平静,衣衫却无风自动。
常勇和他的兄弟们为了保护张秋谷私下转移财产,被日军发现,全数击毙,至死不降。地面上的英雄终究在这地面上流尽了血。
李季白住的小巷,东头卖山楂球老赵头的孙子,被日军挑死在刺刀尖上取乐。
十字街口赵婶的女儿,被渡边糟蹋之后削了半胸的肉,一时未死,浑身是血跑回家来。当夜全家悬梁自尽。
有一个晚上,李季白就换上了黑衣。
第二天一早,人们看到矿门口岗楼上的日兵软软摊在地上,死去多时。大门口一根麻绳赫然悬着渡边的脑袋。
门边墙上应该是用脑袋蘸了血,写下等身高的血书:多行不义,必自毙。
慌乱的日本人到处找还可以控制局面的首脑,却发现日系课长以上四十七人全数毙于家中。后来验尸的日本医生说肯定是被巨大坚硬的重锤砸死,才会这样五脏俱碎,一击毙命。
中方的股东呢?
李季白没出现。
人们打开他的房间,发现这些年日本人给他的银元金条一枚未动,全贴了封条放在箱子里。
从此,李季白不知所终。
紫晶之恋垃圾
这本书内容太水,没有主题!
烂尾,受不了,没头没尾的,服气
烂尾,受不了,没头没尾的,服气
Baek Hyun
很真实的一篇小说,写的很好,我是比较喜欢的,大大不要在意其他人说的,就是开头的那个梦里的对话,对话后就有了一百万,这个就会很令人无厘头。
许自己烂漫尾大不掉
都离职半年了,跟以前的公司还在那纠结,怎么?还想来个老子回来了?有病!
《程琳》
阅读时长6000+小时以上的书友有木有?来一波互关
Q.酒意诗情
当你们看完几百章后再回来看第二章绝对会被打脸的,第二章说了进化程度慢了很多年,人类的劣根性,到了后面估计很多人都比前世的时候厉害,不然猪脚哪来的对手。配角都上不了台面!
更新太慢了
更新太慢了,看的我很纠结啊。